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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| 浏览量: | 字体: | 分享到: |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部分外资企业延迟复工、国际航班停航减航、交通运输受到管制、防疫物资大量缺乏,短期内我省外资受到较大程度冲击。为积极做好疫情下“稳外资”工作,近期我委深入分析疫情影响,协调推进外资企业复工复产,研究提出系列“稳外资”建议举措,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。为更好地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指导,2月28日,杨昕副主任组织外资处、项目办等分管处室专题学习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,进一步学深弄懂内涵,以学促用,努力提升“稳外资”工作能力。
《外商投资法》作为外资基础性法律,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,展示了中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步伐。为准确把握《外商投资法》及实施条例精神,外资处特邀金杜律师事务所,从框架内容、新法与“外资三法”的区别、法律实务变化和挑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学习活动中,与会人员还就外商投资范围和形式、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、投资促进和保护、强制技术转让、VIE(协议控制)等重点关注内容,进行了互动式探讨和交流。大家普遍表示,这次专题学习针对性强,加深了对《外商投资法》精神实质及具体制度安排的理解,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推动外商投资的促进、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。
下一步,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《外商投资法》及实施条例,进一步完善我省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,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,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,提振外商长期投资经营信心。